公益用地是指 用以促进和增加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民众集体福利的各类建设用地的总称。这些用地的建设目的在于建立和增加公共福祉,为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基础条件。常见的公益用地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国家机关及外交和军事用地、公园绿地和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重点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公益性用地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由于其旨在促进公共利益和福祉,因此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类用地通常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用于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非盈利项目用地。
总结来说,公益用地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集体福利需求而设立的,涵盖了多种类型的用地,并由政府依法进行管理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