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主要标志包括:
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法制以民主的政治体制为基础,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
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认为人不是为国家与法律而存在,而是国家与法律为人而存在。
国家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政府和官员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法行政。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不当干预。
司法程序应当公正无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政党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不能违法。
这些标志共同构成了法治国家的基石,确保了法律的至上性和权威性,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