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也称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如果户口在镇上或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
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书面申请。
一般当天即可办理完毕,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通知,除特定情况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