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判刑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引诱他人吸毒,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缓刑适用: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建议
辩护策略:在辩护过程中,可以重点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证据收集:确保收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容留他人吸毒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以便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