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中, 除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可以更改的。具体来说,原记载人有权对票据上除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之外的其他记载事项进行更改,但更改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原记载人或原记载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进行更改。
更改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票据的实质性内容。
原记载人只能在票据交付他人之前进行更改,如果票据已经交付他人,则必须征得持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的同意。
更改票据时,原记载人应当在更改之处签章以证明更改。
综上所述,票据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是 不可更改的记载事项,而其他记载事项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更改不当而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