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如下:
携带个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亲自到交通支队法制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者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交通警察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口头陈述或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于通过公安交管平台自助处理违章的情况,可以通过指定的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在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交通道路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行政处罚单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申请方式,如通过互联网或直接到交警队法控处部门申请,以确保行政复议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