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涉外税法主要包括以下税种: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包括外籍人员。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特定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屠宰猪、牛、羊等牲畜的单位和个人。
此外,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涉外税法典,涉外税收法律规范分散在诸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单行法律、法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