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后养老金的发放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养老金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的,应当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遗属或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建议
及时申报:遗属应尽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以避免多发放养老金。
准备齐全:申领过程中需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了解政策:不同地区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上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去世后养老金的合法、顺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