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统筹的补缴方法如下:
交满10年未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延长交费至满15年。
未满10年:
2011年7月前参保:退休年龄到达后,延交5年,可一次性补缴。
2011年7月后参保:达到年龄后先延缴5年,累计缴了10年,或男满65岁、女满60岁可以一次性补缴。
未满5年:不支持延缴和一次性补缴,可以转居民养老或退回个人账户的钱。
从未交过:在退休年龄之前,可以按灵活就业身份交,但要先弄清当地的延缴+补缴要求。
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到社保局窗口填写申请表。
部分城市可以直接在线上操作,例如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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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医保社保业务”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登录账户
选择“本人或他人补缴”
进行补缴办理,选“中断补缴”或“一次性补缴”
确认补缴类型和金额后,提交缴费。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补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携带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
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存档机构初审通过后,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成补缴汇总并录入系统,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
身份证、社保卡、个人社保账户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欠缴的养老保险金金额及滞纳金等费用。
劳动合同、工资收入凭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