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口的取消流程通常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步骤如下:
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根据《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整理列管材料。
填写《列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
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需由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当公安人员判定个人没有危害嫌疑时,可以取消列管。
请注意,法律没有规定重点人口的解除期限,因此具体的取消时间由派出所根据个案情况灵活掌握。如果你需要取消列管,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