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房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分为开发商和业主两方面,具体如下:
开发商需要的证件和文件:
寄出收房入住通知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
《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建设工程质量证书》原件。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
业主需要携带的资料: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缴纳房款的收据原件。
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需要携带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监护证明等材料。
收房通知书。
维修基金缴款凭证。
装修申请资料(如装修公司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建议业主在接房前仔细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资料,确保交接过程顺畅。如果有任何疑问或缺失,及时与开发商或相关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