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是指 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良好的,非军人一方无重要过错的情况下,调解或者判决不得离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调解无效后,判决准予离婚。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总结来说,军婚是指与现役军人结婚的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受到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非军人一方在离婚时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