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相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与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党员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基于事实批评任何组织和党员,并可揭发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或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党员拥有表决权、选举权,并享有被选举权。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党员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也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上述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党员能够积极参与党的事务,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并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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