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应当联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为当地的车管所。以下是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的详细流程: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报废申请当日,应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确保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同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审核无误后,将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至此报废手续完成。
建议您在办理汽车报废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服务平台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