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挂失的流程如下: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遗失声明表单。
房产证附图及查册表。
相关费用(如查档费、登报费等)。
携带上述资料,填写遗失声明表单,详细描述遗失的经过、时间和地点。
提交资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银行需要出具挂失证明和他项权证,银行受托人和产权人一起到房管申请挂失。
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提交的资料需要加盖公章和公证。
建议尽快办理挂失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房产交易和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