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中院)是成都市的最高级别法院,它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成都中院内设多个庭级部门,包括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负责审理各类案件。成都市下辖20个基层法院和55个人民法庭,这些法院分布在成都市的各个行政区以及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此外,成都中院还设有专门法庭,如金融法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审理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总结:一审公诉案件中院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以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有附带民事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要报请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