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一定的调解,帮助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调解,由法官或者特邀调解员主持,旨在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利益的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专门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其调解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部分社区或街道会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为有离婚调解需求的夫妻提供帮助。这些机构通常提供中立、专业的调解服务。
部分地区设有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为夫妻提供调解服务。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和平解决离婚纠纷。
如通江县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诉前调解中心,整合法院与民政、妇联资源,为面临婚姻危机的夫妻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调解中心配备专业的调解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夫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矛盾。
建议在选择离婚调解机构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最便捷、专业的机构进行调解,以尽可能和平解决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