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指的是法律上对婚姻关系的确认,以及婚姻成立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可能涉及夫妻双方以及他们以外的第三人。具体来说,婚姻效力包括:
这是指婚姻成立时,仅对夫妻双方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姓氏使用、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实与扶助义务以及日常家务的代理权等。
这是指婚姻对夫妻双方以外的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例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血亲发生的姻亲关系、非婚生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准正,以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时须得配偶同意等。
婚姻效力的确认依据各国法律,如《民法典》等,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例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婚姻效力还包括对夫妻双方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法律后果,如夫妻双方地位的平等与独立性、姓名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