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区(不含双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512元/人·月,双城区及其他县(市)的失业金标准为 1143元/人·月。
此外,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参保缴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参保缴费满15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12元/月;
对参保缴费满10年不足15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53元/月;
对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1元/月;
对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元/月。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确认具体的领取标准,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