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保险局是 负责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的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机关事业保险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以及参保人员的转移和人员增减变动的核定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执行养老金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养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
指导各地开展有关业务和养老、待业费用的统筹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待业费用的征集、下拨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保险局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保障相关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并管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