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作废时发现少了一联,您应该遵循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尝试找到丢失的发票联。
在找到的发票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将作废的发票联、存根联和发票专用章粘贴在新的空白发票上。
在粘贴好的作废联上填写新的发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保存好作废的发票存根,以备查验。
如果发票联丢失,需要立即通知开票单位,并携带相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确保所有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注意,原始凭证必须完整,缺失可能导致被认为虚开发票,处理不当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请确保在处理过程中与开票单位和主管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并遵循正确的流程,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