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职的编制主要属于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具体来说,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公安民警类人员。他们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也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此外,虽然存在关于公安局文职可能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等编制的说法,但这些信息通常与特定地区或特定招聘方式相关,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在总体编制性质上,公安局文职主要被视为事业编制。
综上所述,公安局文职主要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这一结论在多个来源中得到了较为一致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