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并不需要无罪证明。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这些规定并未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迁户口要是否犯罪的证明是公安机关管理人口的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迁入人员的状况。无论个人是否犯过罪,都不影响其迁户口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例如某些特定地区或职位可能要求提供此类证明。但这并非法律上的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而定。
综上所述,迁户口并不需要无罪证明,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建议在办理迁户口手续时,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登记机关,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