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手续,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要求:
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
需要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并通过现场验收后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申请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包括《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身份证明、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并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开诊所需要综合考虑执业医师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无不良行为记录、相关材料、注册资金、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其他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顺利完成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