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救助比例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医疗费用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救助比例: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
原则上救助比例略低于低保对象。
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其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4000元。
医疗(药)费在2万元以上,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市、区)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其超过部分可按10%给予救助,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社保赔付比例80%。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社保赔付比例82%。
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社保赔付比例85%。
退休人员社保赔付比例每段增加5个百分点。
8000元至30000元(含)赔付50%。
30000元至50000元(含)赔付60%。
50000元以上赔付70%。
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
这些比例和额度旨在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具体的救助比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