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级资质:5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3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50万元以上。
一级资质:不少于30名专业人员,其中20名中级以上职称,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级资质:不少于20名专业人员,其中10名中级以上职称,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级资质:不少于10名专业人员,其中5名中级以上职称,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资质:管理物业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在20万平方米以上。
二级资质:管理物业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在5万平方米以上。
三级资质:管理物业规模在3-20万平方米。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通过相关资质认证等。
公司名称中应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等字样。
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请注意,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