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离婚时没有结婚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您可以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您的结婚证丢失或撕毁,您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结婚证被对方藏起来,您也可以使用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您和对方从未领取过结婚证,那么您们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您们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或者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