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产的分配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如果老人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则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直接分配财产。
遗嘱中可以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好友,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情况也属于有遗嘱的情况,遵照遗嘱执行即可。
如果老人没有订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对于共有财产,应先明确各自所有的部分,以确保合法继承。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老人房产的分配首先应考虑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缺失时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会考虑特殊情况和继承人之间的协商结果。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不宜分割的遗产可采取折价、补偿或共有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