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措施是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例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人,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如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若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可以拘传。
拘传的特点如下:
被拘传的被告必须到案接受讯问,否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需要由本案合议庭或执行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后,填写拘传票,交由司法警察执行。拘传时,必须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票,并强制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
拘传的适用阶段通常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但主要是在庭审前或庭审过程中。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情况下,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拘传措施的详细解释,包括其定义、适用条件、法律效果以及程序要求,旨在帮助理解这一重要的司法手段。
14区降级!天津交通营运恢复!最新情况→
2025-04-13俄称在库尔斯克州发现9具被乌军杀害平民遗体
2025-04-10[视频]我国在世贸组织就美国对中国输美产品进一步加征50%关税追加提起诉讼
2025-04-09外媒:欧盟委员会主席称欧洲“已准备好与美国谈判”
2025-04-08《贵州省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
2025-04-07深夜!比特币直破83000美元,8万人爆仓!
2025-04-06捷豹路虎:暂停对美出口
2025-04-06商务部:中方坚决反对美方基于所谓的232调查采取的关税措施
2025-04-03旁听“入室抢婴案”:4嫌犯扯皮,1人承认参与抢婴获利5千
2025-04-02海报观潮丨AI时代,写作的力量和信心何在?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