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退税程序如下:
纳税人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填写《退(抵)税申请表》。
提供完税凭证及其复印件。
提供相关的申报资料。
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供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材料。
申请需经过专管员初审、所长审核、税政审核,并由局长签字批准。
申请 -> 审核 -> 批准 -> 开具退还书 -> 国库(人行)-> 退款。
如果纳税人因销售退回等原因需要退税,可以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建议
退税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详细填写相关申请表。
如果退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税务局沟通,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