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上诉的程序如下: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法院或原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法院或原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公司应列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需详细列明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同时,需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交的材料包括:上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律师)、律师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如有委托律师)等。
上诉人需在提出上诉状时预先缴纳上诉案件的受理费。
缴费后等待二审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与一审缴纳诉讼费后的流程相同。
一审法院受理上诉后,将上诉状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收到材料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上诉人应按时出席二审庭审,并在庭审中陈述上诉请求和理由,提供证据。
法庭调查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审判长按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二审法院审理结束后,将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
二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予以履行。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建议:
上诉期限较短,当事人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后尽快准备上诉材料并缴纳上诉费。
撰写上诉状时应详细、清晰,列明所有必要的证据和理由,以便二审法院能够快速、准确地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