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通常指的是个体在心理、生理或解剖学上的异常或损失,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活动的能力。具体来说,残疾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听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听力丧失或听力障碍。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如失语、构音障碍等,影响正常言语交流。
指因身体结构或功能的损伤,如四肢残缺、瘫痪、畸形等,导致运动功能丧失或活动受限。
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
指因精神健康问题,如智力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指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类型。
残疾的评估通常依据国家标准,如《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以及各国或地区的具体评估标准和方法。这些标准考虑了个体是否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以及是否需要辅助设备或支持服务。
政府和社会通常提供各种支持措施来帮助残疾人应对其面临的挑战,包括医疗、教育、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