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作业时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是否已添加充足。
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确保工作场地能承受吊车作业时的重量。
检查地基是否松软,必要时进行加固。
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避免超载。
根据起重作业曲线,调整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确保安全作业。
吊车起重作业前,先鸣号警告,确认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
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锁住卷筒鼓轮,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吊装作业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若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起吊货物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严格按照载荷表的要求,禁止超载。
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吊车的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
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看报和闲谈,不准打盹睡觉,酒后禁止操作。
吊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侧载。
吊车作业时距离接触网及贯通线的水平投射距离必须大于2米。
严禁在地下管线或高压线路径还未探明的情况下擅自作业。
列车通过时,吊车必须停止作业,待火车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吊车停靠时,必须沿既有线方向顺停。
施工场地狭窄时,吊车作业不准侵入既有线限界,吊车臂杆不得向既有线方向做周行运动,吊车尾部不得侵入既有线限界。
夜间施工时,吊车大灯不得朝既有线来车方向长时间照射。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吊车作业中的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