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是不需要登记即生效的不动产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因此,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确保所有相关不动产权利都依法进行登记,以保障物权的清晰和完整,并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