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地皮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上市交易。
转让方需持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应满足原合同规定。
转让方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对于成片开发土地,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方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且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9%。
提供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报告、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现场勘查、地价评估、填写转让审批表、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转让双方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以上条件均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