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伤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
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经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一般伤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
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依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一次性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携带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支付凭证、劳动关系证明等)到当地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