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退休后享有一系列福利和待遇,主要包括:
退休人员要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
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2021年,在“七一”前夕,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
党员退休后享有退休工资,但退休工资标准因各地市的具体标准而异。
对于不同入党时间的退休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综上所述,党员退休后的福利和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以及党费缴纳。具体的补贴标准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