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案件的结案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交通案件在普通程序下通常需要6个月时间结案,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12个月。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情复杂,当事人双方同意,也可以延长一个月。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如果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对于重大、特大事故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法院可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此外,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审限为3个月。
综合以上信息,普通交通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 3个月(简易程序), 6个月(普通程序),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 12个月。建议当事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以便了解案件进展和预期结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