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费的支付期限主要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实际需要来确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支付期限的总结: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金额每天在 100元左右,但具体数额会因工伤职工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