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耕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因临时需要而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这类土地通常不能正常收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也被称为待退的临时性
“家有耕地”这个表述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字面意义耕地:指的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等。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米、北方宽度小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