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权是指 典当行在当户提供当物后所取得的权利。具体来说,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权具有以下特点:担保物权:典当权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但并非典型的质押权,因为我
预告登记主要对抗的是 第三人。预告登记是一种法律安排,用于保护未来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确保债权人在未来能够顺利实现其物权。通过预告登记,权利人的请求权被赋予物权的排他效力,从而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如再次出售或抵押已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这种制度旨在防止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损害购房者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所有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权利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