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贷款买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借款人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缴纳公积金一定时间(通常为6个月到12个月),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有稳定的收入和信用记录等。
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贷款额度、个人收入、信用状况等,以确定是否批准贷款。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担保手续。
公积金中心核准后,贷款基金会被划拨并发放至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通常需要提供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信用状况: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
还款能力: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0%-60%),以确保有足够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购房合同: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以及首付款收据或发票等相关凭证。
贷款额度: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情况确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