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指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各省市的人社部门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当年度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之分,一般规定为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职工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为职工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一般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缴费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缴费基数通常是指参保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本基数,一般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社保缴费基数是用于确定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来确定,并设有上下限。了解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以确保合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