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的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和对象有所调整。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问讯方法:
肃立合掌:两足成外八字形,脚跟距离约二寸,脚尖距离约八寸,目光注视两手中指尖,口中称念或心中默念佛菩萨名号。
弯腰下蹲:先弯腰徐徐下蹲,屈膝靠近拜垫边沿,头也开始向下叩。
放置双手:右臂向前下伸,右手放置拜垫的中心位置,左掌仍举着不动。
跪拜:身体缓缓下降,跪在拜垫上,放下左手,按在拜垫中央左前方超过右手半掌处。右掌由拜垫中央向右前方移动半掌,与左掌齐,双腿跪在拜垫上,同时额头、鼻子等完全接触拜垫。
翻掌:两掌握虚拳,向上翻掌,手掌打开,掌心向上掌背平贴拜垫,如莲花般承接佛足,以表示极大的尊敬。
起身:起身之前,双掌掌心翻回向下,右手在拜垫下移半掌(回到拜垫中央的位置),左掌提起放回胸前(做合掌的动作)。左掌保持胸前合掌的姿势,右手按拜垫,同时两膝起立离开拜垫,缓慢起身,右掌与左掌合。
重复动作:待全身离开拜垫,肃立之后再重复刚才的动作,一般来讲三次即可。如果是五体投地,则不用拜垫,两肘、两膝以及额头着地,直接拜在地上,无论拜多少次,脚都不移动位置。
讯问主体: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讯问地点:在看守所内进行,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但需出示证明文件。
讯问时间: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4小时,且不得连续传唤或拘传。
讯问步骤:首先询问是否有犯罪行为,然后根据回答提出问题,要求如实回答,严禁刑讯逼供。
特殊讯问:对于聋哑犯罪嫌疑人,应有通晓手语的人参加,并记录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应配备翻译人员。
主动问候:面带微笑,真诚询问客人需求。
询问需求:仔细聆听,分清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提供问讯服务:查询住客信息或酒店资料,及时回复客人。
道别:服务结束后,向客人道别。
这些方法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对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