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歧视。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包括人身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监督权: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以及社会保障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包括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特别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保障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公民必须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反对分裂。
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共秩序。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必须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公民有保卫祖国的义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公民必须依法纳税,支持国家建设。
其他义务:包括抚养、赡养以及计划生育的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总结: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律面前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以及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