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是指 户口跟随特定人员一起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迁户口的一方或户主需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持另一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审批通过后,依法将户口迁入该地。
包括非在职配偶、在普通中小学读书的子女和别无他投的父母(如公婆、岳父母)。
办理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公民因工作调动,可以办理户口迁移,需携带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到输入地城区、镇(同居),接受义务教育,家长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当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缴纳各种保险。
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孩子的出生证等证件及资料。
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和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最后,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并办理落户手续。
综上所述,随迁的具体地点和程序取决于随迁的原因(如结婚、亲属投靠、工作调动等),并且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随迁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