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
乡镇(街道)汇总核查情况,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组织民政工作负责同志、相关村(社区)负责同志、民政办主任等对所有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对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的提交乡镇、街道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主持的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审核确认通过,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类别。
乡镇(街道)将审核确认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组(网格)公示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通过后,县财政部门会进一步落实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少审核时间并提高申请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