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收款收条应当包含以下四个部分:
标题应简洁明了,通常只写“收条”二字。
正文应详细列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及规格等情况。如果是卖房,应注明房款的全额及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落款应写上收款人(卖房者)的姓名,并加盖公章(如适用)。
日期应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格式通常为“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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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
今收到(买房者姓名)交来本人所有的位于(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的房屋购房款全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该款项已存入本人银行账户。
收款人:(卖房者姓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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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写售房收款收条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尽量使用正式和规范的语言。如果涉及较大金额或需要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