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代理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包含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和乙方(受托方)的基本信息。
明确委托事项,如提供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法律意见等。
规定代理权限,一般代理权限或特别授权。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包含文书名称、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明确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如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授权范围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用于向法院提起诉讼,包含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被告或第三人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答辩,包含答辩人信息、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当事人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申请再审的书面文件。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说明其参加诉讼的理由和目的。
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而提出的异议申请。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关于诉讼管辖的协议。
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文书。
为保证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执行而提供的担保。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