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是 服志愿兵役制的士兵,也称为合同兵或士官。他们是指服完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个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享受工资及其他待遇的职业军人。
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服现役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志愿兵不仅包括从普通高校直招的需求专业大学生,还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志愿兵在军队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既有自己的个人目标和理想,同时也为国家和军队服务。他们在部队中通常承担技术兵和苦力兵的角色,是部队里的中流砥柱,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如拉大炮、修装备、架通信线路等。
综上所述,志愿兵是一种职业军人,他们通过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在部队长期服役并享受相应待遇,为国家的军事需求贡献力量。